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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昆山市文明委发文表彰了第七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无私奉献的法律援助律师马洪爱榜上有名。
自马洪爱律师1997年执业以来,尽管工作繁忙,但多年来坚持参加由昆山市司法局、昆山市亭林街道等部门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作为昆山市农民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之一,他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仅2007年以来他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多达26件。
在马洪爱律师的台历上,工作几乎占据了生活的全部。他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慷慨激昂的言辞,然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地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农工党员,一名光荣的市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同时,对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他又多了一份牵挂,一份奉献的责任感。
镜头一:倡议成立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
据统计我国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约为80万件,而实际受援助的不足1/4,许多“有冤在身,无钱在手”的老百姓感到可望而不可及。因此法律援助仅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
由于民主党派的特点,民主党派律师均为执业多年的专职律师,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强的执业技能,也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如果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大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他向昆山民主党派律师发出倡议,建议共同组建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此举得到市司法局领导的重视和民主党派律师的积极响应,2007年11月18日,昆山市民主党派法律援助站成立。自该援助站成立以来,已办理种类援助案件20多件,民主党派律师已自愿将1万余元办案补贴款赠予昆山市法律援助爱心基金。
镜头二:让“孤”苦“盲”人重现笑容
2007年盛夏的一个晚上,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的一篇有关昆山市某镇梁老太的报道引起市司法局陈永芬局长的高度重视,她随即与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联系,要求查明情况,如符合条件的尽快给予法律援助。
经了解,年近七旬的梁老太,共生育一女二子,老伴已过世,按理说,现在享受的应是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但是,大儿子条件不好无力赡养,小儿子不仅不赡养老人,反而百般折磨老人,逼其给钱以便供他吃喝玩乐,没钱时还会向老人动手,老人又气又伤心,整日以泪洗面,以致双目几近失明。后遇拆迁得到安置房,但房子到手没多久就被小儿子卖掉,所得房款也很快被小儿子挥霍光,老人只好孤身一人住在别人尚未拆迁、不通水电的车库里。原来的乡邻早已搬居新房,老人独自住在车库里孤苦万分,心理痛苦尚且能捱,由于双目几近失明生活无法自理,老人经常忍饥挨饿。夏天到了,蚊虫钉咬,酷热难耐,老人想用凉水洗把脸都没有,生活极端困难。该镇相关部门已为此数次做老人儿子的工作,但因分歧较大而未达成协议。此事被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报道后,在苏城大地引起强烈反响。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为早日妥善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经援助中心领导、马律师与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的记者商量后决定一同去现场协调此事。7月10日一早就下起了大雨,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导和马律师冒雨赶往梁老太所在村委会与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栏目的记者会合,村支部书记叫来老人的二个儿子及女儿、女婿,女儿、女婿均同意按月支付老人一定的生活费,但二个儿子却因以前的种种隔阂而争吵不休并几次动手,经过村书记、栏目记者、援助中心领导、司法所所长和马律师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释法、引导,其子女终于就老人的赡养达成一致,三子女尊重老人到镇福利院生活的意愿,每人每年承担1500元。签署赡养协议书时已是下午二点多钟,考虑到梁老太的实际情况,为防夜长梦多,媒体记者及马律师顾不上吃饭,又亲自将老人送往镇福利院,老人这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众人在低矮、潮湿的车库帮老人收拾东西时,梁老太的邻居们赶来了,她们都为梁老太感到由衷的高兴,感叹她终于有救了,同时感谢政府做了大好事。
一起在苏城影响较大的赡养纠纷,在媒体和司法的介入下妥善解决了。此后,马律师每次办案途经福利院时,就抽空去看望老人,看到老人开心的笑容,马律师心里也感到由衷的高兴。此后,该援助案件入选“2007年昆山市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镜头三:老信访户的感谢信
由于马洪爱办案态度严谨又极富爱心,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的一些耗时而难办的“骨头案”往往都会交给他办理。
2007年6月,援助中心将市委统战部转市司法局处理的王某某社保信访案交马律师办理。马律师接案后,考虑到天气炎热,王某某身体多病,现在又心急如焚,他就趁周六开车赶往乡下老人家里了解案情。激动万分的老人拉着马律师的手讲了很多很多。
原来,老人1940年出生,1965年3月参加工作,先在公社环卫所工作,后到社办利民食品厂工作,1985年4月因改造老街厂房拆除,但乡里未为其安排工作,也未予补偿,其自谋生活。工龄23年,大集体工人身份。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却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为此,他三天两头地跑政府找领导解决其社保问题,一封又一封地向镇领导、市领导写信,一次又一次寻求媒体帮助,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此后,马律师在查阅了国家及江苏省、苏州市关于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后,数次与当时的承办单位及市劳动和保障局探讨解决的途径,经多方努力,终于解决了王某某的社保问题。王某某对办理结果很满意,除写信表示感谢以外,还拖着多病之躯专门到昆山向市司法局领导和承办人表示感谢。
镜头四:为孤老、孤儿“争来”巨额赔偿款
2008年5月,苏北来昆山务工的刘某夫妇突遇车祸双亡,老家年迈的双亲和十岁的独生儿突闻噩耗,承受着巨大的悲痛,在亲属的陪同下匆忙赶到昆山。因工程车肇事司机逃逸,冒名顶替的车主涉嫌包庇被刑拘,赔偿一时陷入僵局。而刘某夫妇打工工地所属装修公司也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不愿负担相关的抚恤费用,情绪激动的亲属无奈之下,聚集在装修公司门口挂挽幛、烧纸钱,围观群众无数。为防事态进一步恶化,经派出所民警做工作,装修公司勉强同意付二万元给其办理后事。
经人指点,失去经济来源的刘某父母及其儿子来到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马律师又一次为弱势百姓站了出来。通过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肇事司机已被抓获,因包庇无证驾驶的外甥而冒名顶替的车主也愿意尽力赔偿。马律师代表援助中心随即提起诉讼并对肇事车辆予以保全,经法院主持调解,受援人分两次拿到赔偿款40余万元。同时,马律师又提起仲裁要求确认刘某夫妇与装修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开庭审理,昆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刘某夫妇与装修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装修公司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经主审法官及双方代理人耐心细致的工作,装修公司一次性支付受援人十三万元。受援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十分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马律师的辛勤工作,让孤老和孤儿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昆山市著名的亭林公园是为了纪念历史名人顾炎武而修建的,他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立志名言千古流传,而在马洪爱律师的心中也有自己的立志名言,那就是“社会和谐,人人有责”。他说,只有每个人前进一小步,和谐社会才会前进一大步,愿每一个人都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力,共同谱写和谐之曲。(农工党昆山直属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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